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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2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8件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,涵盖古遗址、古建筑、古墓葬等多种类型,涉及长城、汉楚王墓群等高级别文物。部分案例涉案文物数量大,“张某甲等38人盗掘古墓葬、倒卖文物、走私文物系列案”共追回文物95件。

“某拍卖公司及李某某等4人倒卖文物案”揭示了不法分子的违法勾当。2018年至2020年,李某某等3人作为拍卖公司主管人员,明知部分被征集文物来源非法,指使员工伪造报审材料骗取拍卖许可,倒卖战国“四山纹镜”(二级文物1件)、汉代“四乳四神纹镜”等(三级文物4件)。2024年9月,洛阳高新检方提起公诉。2025年4月,法院以倒卖文物罪判处该拍卖公司罚金十五万元;判处李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,各并处罚金。

部分案例反映出检察机关打击与保护并重。在“赵某甲等7人盗掘古文化遗址案”中,山西左云县检察院推动建立晋蒙跨区域长城保护协作机制。浙江宁海县检察院针对线性文化遗产贯通性差、保护管理难等问题,以检察建议推动霞客古道失管路段纳入保护范围,促进古道保护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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