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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公众关注的“小错重罚”及“类似案件处理不一”现象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7日公布了《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违法不予处罚清单(一)》和《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(一)》两项政策。

据相关介绍,市场监管总局在制定处罚清单时,充分考量了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、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以及非法获利情况。在此基础上,该局制定了针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的免罚清单。具体而言,“首违不罚”清单涵盖了8种初次违法但危害后果轻微且能够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;而“轻微免罚”清单则包括4种违法行为,这些行为虽轻微,但同样能够及时改正且未造成任何危害后果。这一举措旨在鼓励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同时减轻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。

为保障两个清单的依法有序实施,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提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。首先,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,确保每一步行动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。其次,执法过程中要注重处罚与教育的结合,既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罚,也要注重对当事人的教育引导,帮助他们改正错误。同时,要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,确保执法公正,避免滥用职权。此外,执法程序必须严格规范,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都有法可依、有据可查。在处罚清单的设定上,要科学合理,既不过于严苛,也不过于宽松。 特别是对于首次违法或违法行为轻微的当事人,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提出了“首违不罚”“轻微免罚”的原则。对于这些当事人,执法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,包括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、督促引导其积极整改,并依法退赔消费者的损失。同时,执法部门还将要求当事人履行召回义务,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。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教育和引导,帮助当事人认识到错误,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,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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